2007年5月29日星期二

蒯辙三论中共政治体制改革

蒯辙,1968年出生,南京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新闻学院。现任全国高级党政干部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等。长期从事写作、行政、管理、编辑出版工作,主要参加决策管理等社科项目的研究。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大量在改革时代背景中令人深思而有创新理论意义的文章和专论,是当前思想理论界的活跃知识分子。
从三月份开始,
蒯辙在一些媒体连续发表关于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分别阐述中共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把重点放在改革“党政不分”“党和司法不分”和改革落后的行政体制。引起广泛的讨论和争鸣。

一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从党政不分入手

在第一篇文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从何入手?》的
开头,蒯辙说,最近温家宝谈到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指出要“从制度入手”,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谈到民主与法制时,也提出要进行“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 政治体制改革”。还把后者列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现阶段的两大改革之一。由此可见,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而且在当前,在现阶段,政治体 制改革更具紧迫性和关键性。这是中共和中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

在当前,中国如何设计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呢?作者认为,首先应从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入手

他首先分析了当前的“腐败”问题,指出“中国的腐败不仅“涉及到许多高级的领导人”,而且涉及到队伍庞大的中下层领导人;不仅“越来越严重”,而且越来越普遍,甚至越来越危险。毋庸讳言,中国从高层到下层的腐败分子,几乎都是党员干部,其中绝大多数又是党政双肩挑的干部。”进而分析导致腐败的原因,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集党政权力于一 身,固然就是“造成腐败最为重要的一点”,而权力过大,权大于法,一人独大,也是造成腐败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正因为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过大、权大于法、一 人独大的政治体治弊端,才使得权力的行使“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权力的行使不仅得不到党内的制约和监督,也得不到政府内、人 大、社会舆论的制约和监督,更谈不上人民的制约和监督了。

作者由此强调,“这样的政治体制及其环境现在是必须改革、改变的时候了!”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要从根本上分清、分开党权和政权。首先,就是必须从改革传统的政治观念做起。应该制定《政党法》,规定政党尤其执政党在政治生活、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执政党不能代替人大、政府、司法、行使权力;非执政党对人大、政 府、司法有监督权,对人大、政府、司法工作有建言权。各政党的官员不应享受国家干部和公务员的待遇,政党活动经费也应合法自筹,不应享受国家拨款,也不得 占有国家资源。总之,各政党不应由纳税人来负责其经费,政府也没有权力养活政党。政党必须接受人民和舆论监督。


二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需解决党和司法不分

在随后不久的第二篇文章《再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从何入手?》中,
蒯辙进一步提出,还必须从改革“党和司法不分”入手。
作者著重分析了湖南郴州曾锦春案,指出这起典型的看似荒唐的案件背后,就是因为“党和司法不分”,党的官员,尤其是第一把手及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可以利用手中权力,干预司法,操控司法,并借此贪贿敛财的必然结果,而且这是一种 贪腐、专权、滥权的普遍政治社会现象。由此可见,
“党政不分”、“党和司法不分”的政治体制和机制弊端,现在已到必须改革,尽早改革的时候了!
作者说,必须改革各级党委及第一把手权力独大、一人独大,领导一切、管理一切,把自己凌驾人大、政府、司法之上的党政不分的旧体制。改革“党政不分”,改革“党和司法不分”的必要性和急切性,更看到必须改革党的各级政法委、纪委及其第一把手即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以权代法、权大于法、干预司法、操控司法的政治体制弊端的紧迫性。
现在,内地司法不公,司法不独立,司法受党的官员操控,归根到底是源于“党和司法不分”,这是严重的社会政治体制问题,以及由此而滋生着日趋严重的腐败问 题,老百姓对此早已大为不满,怨声载道。这已重创了中国的法制公信,十分不利于推进民主政治,不利于建设法治社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因此,作者再一次强调,
革除政治体制中“党和司法不分”的旧体制已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三论:改革落后的行政体制

前两篇文章得到了社会各界积极地响应。紧随其后,就在4月27日,作者再次著文《
三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从何入手》,在明确前面两篇文章论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与此同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还应从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入手。”
作者说,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时期,中国要从计划经济成功地转型为市场经济,就必须推进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然而,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却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而且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稳健、快速的发展进程,加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成本,甚至妨碍了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社会公正分配,并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因此,
中国落后的行政体制改革已到了亟待从根本上改革的时候了!
作者在分析了中国封建传统政治与台湾政治改革的失败对比后,强烈指出:中国大陆结束了国民党蒋介石政府的统治之后,迎来的是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并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再加上毛泽东的修正和中国封建传统之后,社 会主义是更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把封建专制、人治发展到了极致。或许可以说,中国社会主义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封建社会主义”,即“臀部带有封建纹章”的 封建社会主义。现在,中国政府尚停留在党治政府、吏治政府、人治政府的状态,迄今为止,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尤其腐败、专制和不平等问题大多与此紧密相关
因此,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改革,也就是政府改革的目标,应是建立民主政府、法治政府、市场化服务政府。就中国行政体制在法制与法治层面的改革而言,还必须重视从非规范性改革及文件性、政策性改革转向法律规范性改革,在注重行政法制改革和建设的同时,还应特别注重法制程序。
作者分析指出,说得严重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若再不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应配套进行,就
有可能阻碍甚至断送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的改革就没有希望。中国各级政府必须明确意识到,政府在经济领域、在市场配置中搞行政垄断是必须绝对禁止的。政府应当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控经济,而不能靠行政手段来干预经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要改革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职能,建设市场化服务的政府和行政体制。

最后作者总结说,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从党治政府、吏治政府、人治政府转变成民治政府、法治政府;从搞计划经济的政府转变为搞市场 经济的政府,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政府;政府官员要从高高在上的官僚转变成脚踏实地的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为社会服务的职工。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把重点放在改革“党政不分”“党和司法不分”和改革落后的行政体制,应该三管齐下,同时入手!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光说不练,有个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