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

中共低调處理民主之争,保持学术争鸣

【按:针对上半年以来,大陆意识形态领域关于民主的舆论与呼声,以及姓资姓社和社会主义的真正内涵等一系列问题,左右两派在多家媒体都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甚至针对个别的文章,还展开了激烈的批判会。按照惯例,多方观察者预测中共高层将采取一些箝制措施,控制有争议与分歧的言論。然后,官方对此公开的反应确实出奇的低調。但从近期官方媒体一系列的文章中,还是能够看出中共低调姿态背后,继续对民主政治的进一步阐述。】

内部批评
据路透社消息,中共当局内部已召开了专门会议,对《炎黄春秋》提出严肃地批评,并对所刊发的谢韬文章的激烈言论所造成的社会舆论指出了严重的后果,做出了内部批评等严肃警告。但是,却规定不准官员公开表达反对意见。
观察家指出,官方表现抽离,甚至不按惯例在《人民日报》上摆出旗帜鲜明捍卫正统理论的姿态,这种现象别说在文革时代或改革开放初期,即使在十年前也是难以想象。这种低调的处理,未必不是一种引导党内与理论界淡化意识形态斗争的方法。中共对民间改革派与左派的争论的出奇平静,或许反映出最高领导层本身已从心理上超越了意识形态,不愿意再纠缠于历史上的左右之争。让学术回归学术,理论回归理论,现实属于现实。

《求是》文章倡导正统言论
最新出版的中共党刊《求是》杂志刊登文章《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论民主政治,该文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撰写,房宁执笔。指出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已经成功地开辟了一条民主政治的新路,离开了中共的领 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法治和各项制度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和落实。同时批判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是在所谓‘威权主义’体制下取得的”的论调。
文章首先强调实行民主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中国政治制度的运行离 不开共产党领导。而在中国,能担当这一任务的惟有中国共产党。同时强调,离开了中共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法治和各项制度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和落 实。
中国已经成功地开辟了一条民主政治的新路:
在文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民众直 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层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实现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自己的民主政治实践中创 造的,是民主在当代中国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些制度既内含着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即“人民的统治”、“主权在民”,又体现了民主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中国成就基于民主 “威权主义”论调不符合事实:

文章说,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是在所谓“威权主义”体制下取得的,换言之是不民主的产物。文章认为,这种看法或因不了解中国,或是在有意曲解中国,它既不合乎逻辑,更不符合事实。

文章强调,在中国的各项具体政治制度中,选举、协商和监督等民主形式得到了广泛运用,如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民众通过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 级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人民主权;实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民众通过直接选举产生自治组织的领导人。

此外,文章也提到中共执政的问题,指出中国当前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着力探索解决。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证 广大民众的主人翁地位;二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文章指出,要加强民众的监督,保证共产党的民主执政。

毫不动摇地走社会主义民主之路,始终坚持自身特点
文章特别强调,要求“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继续前进”。
文章说,在肯定民主观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同时,更要深刻认识民主的阶级性,深刻认识不同历史时代、不同国情和不同社会制度下民主的特殊性。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没有任何理由妄自菲薄,更没有理由照搬照抄西方民主。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真正在中国发展民主,才能保障和发展亿万中国人民的主权和权利、平等和自由。
注重民主实质与民主形式的统一
民主的实质要有相应的形式加以实现和表达。没有必要的、合适的形式,民主就会落空。民主 政治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不断探索和完善民主的形式。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民主形式,要受到一个国家在特定发展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 和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等因素的规定和制约。换言之,只有选择那些与具体国情、特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民主形式,才能实现和表达民主的实质,才是好的民主形 式。
坚持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进行新的探索
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基本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民主 政治模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科学对待西方民主,一不照搬,二要借鉴等。对于以往取得的经验,要倍加珍惜。但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实现大多数人当家作主,是人类政治 史上最深刻的变革。因此,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新的探索。

北京智囊:和谐社会主义是中国民主新模式
被视为北京智囊的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日前表示,和谐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它将是中国民主的新模式。汪玉凯表示,中共十六大之后,中共新领导人看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但没有马上出击,而是从思想准备、理论准备、民意准备方面开始重新塑造信任。
他指出,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改革的整体策略从党内切入,从扩大党内民主开始,再往社会上辐射,即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二是通过十七 大的筹备,扩大党内民主,譬如可能扩大党内重要职位的选举。三是增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力度,使各党派将会在政府部门担任更重要的职位,甚至是更高层的职位。而这一论点,也与中共文胆俞可平的“民主路线图”基本吻合。
汪玉凯强调,和谐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中国民主的新模式;要达到和谐社会主义,中共在不实行多党制及三权分立以外,必须要找出有效的权力制约架构、有效的保证人民能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的具体形式。
而熟悉中共党史的专家认为,如果十七大有修改党章议程,那么在党章中将“和谐”加入“富强民主文明”的表述之后,明确地将“社会文明”的诉求,与原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并列而四位一体,便是题中应有之义。

消除民主问题中依然存在的疑惑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王长江在本周的《北京日报/理论周刊》上撰文指出,虽然这些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实践在不断向前推进,但对于民主问题上依然存在不少疑虑。出现疑虑的原因是因为对民主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不走出这些误区,就很容易在推动民主发展的问题上裹足不前,或出现方向性的失误。
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到底是什么关系
文章说,有观点认为,中国不应“过分强调”民主。理由之一,就是认为中国公民文化素质低。中国本来就没有经历 过资本主义阶段,公民缺乏民主政治的熏陶,而十三亿人口中又有九亿农民,所以不适合搞民主。甚至有人据此对中国目前推进民主的路径提出质疑,认为推行村民 自治是从人口文化素质最低的农村开始搞民主,而不是从文化素质高的人群开始,所以是不科学的、违背规律的。该观点还认为,农村出现家族、宗族势力控制选 举,出现贿选等不健康现象,都是违背规律带来的后果。
文章阐述说,需要明确的是,文化素质不决定该不该搞民主,而只影响民主的水平。高质量的民主,必定以高素质的公民为基础。
多党制是不是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于民主的另一种说法是:民主既然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那么在社会必然分化为不同利益群体的情况下,如果发展 民主,就意味着这些群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机会,其结果就是这些群体纷纷建立自己的政党,民主也就必然演化为政党间的竞争。所以,多党制是发展民主的必然 归宿。这一说法的逻辑结论是:中国不能搞民主,搞民主只能导致共产党丧失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抱着这样的观点看问题,自然会对各种发展民主的尝试忧心忡 忡。
文章指出,在当代社会分层前所未有地多元化的背景下,能不能反映更多社会阶层的利益,甚至已经成了关系政党盛 衰兴亡的大问题。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政党所能表达的利益面越宽,它的基础就越强大;代表的利益面越狭窄,它的影响力就越小。多元化的社会阶层要求比以往 更加宽广、更加通畅的表达渠道。一种政党体制是否立得住,取决于它能不能适应这种要求。所以,发展民主并不必然导致多党制。一党制条件下同样可以发展民主
发展民主是否等于搞西方民主
文章说,在实践中,“民主”和“西方民主”很容易混在一起。事实上,已经有 人把村民自治、直选等统统归结为“在搞西方民主”了。抱着这种态度,自然对当前中国的民主进程是充满怀疑的。文章认为,民主作为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属于全人类所有。客观地讲,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一文明的贡献要多一些。因为西方国家中首先打破了封建制度的束缚,张扬人性,追求自由,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意识。但是也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不需要把民主和“西方民主”区分开来。划清两者的界限,不照搬照抄西方政治模式,是中国发展民主的基本原则。问题的要害,恐怕在于如何区分。
区分民主和“西方民主”的基本尺度——其一是市场经济。在此基础上形 成了与之适应的民主政治体制。其二是西方文化。虽然从本源上看,文化也是由经济决定的,但是,影响文化生成的不仅仅是经济,还有传统、习俗、生活方式等更 多更为复杂的原因。由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产生的民主形式和民主内容,是民主的普适性部分。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就不可避免地要接纳这一部分,哪怕这些东西的西方“色彩”很明显。由西方文化而产生的民主 形式和民主内容,则属于“西方特色”的部分,我们最多只需要研究西方各国在把民主的基本要求和它们本国的历史、传统等相结合的经验,从中发现规律性,而无 须任何模仿和效法。

谢韬所倡导的民主社会主义一文,引起中国理论界的左派人士以及部分退休党政官员群起攻之,大有一种非把民主社会主义彻底驳倒不可的架式,目前已先后展开了三场专题批判会。而中共最高层显然并没有按惯例进行强制的干预与立场阐述,而是由学术界的官方性质文章来委婉表明。低调处理的姿态,观察人士分析认为,是为了避免即将到来的十七大之前意识形态领域的舆论混乱状态,平静的处理有助于中共高层专心于各界所瞩目的未来政治改革破题。
(注:本刊关于此次意识形态的专题文章,2007年第21期《党刊大胆呼吁民主,反对派大批判》,《<炎黄春秋>连发重磅言论为何安然无恙》。)

中国户籍改革的“路线图”与“里程表”

【按:中国在户籍制度上由于历史原因所积累下来造成的社会困境,如城乡差距与社会不公,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讨论已愈发显现。尽管已经提出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或“里程表”已经摆在了专家的面前,但依然有诸多的前提需要予以理清。如媒体所言,在道德意义上,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破产。这使当前户籍改革的必要性,几乎不言而喻。】

《农民工永久性迁移意愿》调查报告
近日,中山大学一项名为《农民工永久性迁移意愿》的研究表明,在珠三角9个城市的农民工中,只有24.8%的人愿意放弃老家土地,选择打工城市户籍。既不 愿意选择打工所在城市户籍,又不愿意放弃老家土地的农民工占29.68%。而广州、深圳、珠海的农民工比其它6个城市的农民工更愿落户打工地。专家就此指 出,不要把解决农民工不平等问题简单化为户籍开放。
针对此份报告,得出两种意外的分析结果。其一,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工都愿意选择城市户口。在此次调查中的比例甚至不到四分之一。其二,城市户籍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并非想像中强烈,因为它事实上取决于城乡户籍的收益率比较。

户籍改革引出现有体制的切肤之痛
有分析人士指出,既然只有这么少的农民工愿意选择城市户口,是否户籍改革的迫切性并不显见?城乡二元的发展格局,累积造就了今日城乡公民身份的不公,这种不公还造成了严重 的社会歧视与精神压抑。如果以农民工较低的迁徙意愿,反推和强化当前户籍制度的存在,不过是为制度不公寻找肤浅的口实。事实上,农民工的迁徙意愿本身就受 制于当下的现实。城乡分割的利益格局,不仅是一种制度不公的存在,更是一种残酷的生活现实,内化和改造了农民工的生活目标和生命轨迹。
因此,迁徙意愿本 身,并不纯然是一个客观指标,相反,它内在地反映了现实体验,而成为循环论证的起点。进一步言,农民工想不想迁徙与能不能迁徙,是个人意愿与公民权利之间 的分野。前者涉及个人选择,后者涉及制度文明。在更积极的改革意愿下,调查结果其实有助于对户籍改革的现实代价做出更真实准确的评估。
对此,中国公安大学教授,中国户籍迁徙改革最早、最卖力的呼吁者王太元也发表言论说,要想消除户口本背后的,各种不公平,就必须“分进合击”地改革各种用户籍区分城乡、常住暂住并给与不同待遇的各项计划经济型社会管理制度;不改革作为不公 平源头的这些制度,而想通过制定户籍法、“取消”甚至“废止”狭义户籍制度,甚至想通过模糊城乡户口本的区别,来实现城乡人口的无差别待遇,不仅会进展缓 慢,根本是南辕北辙。
对此他指出主导户籍改革的主体部门,由公安部还是国家发改委主导,关键看想立的户籍法要规范什么领域、多大范围:如果真想通过一个户籍立法解决户口本背后的诸多区别对待,由发改委主导能 否完成任务不好说,由公安部主导肯定不行;不过,用一个户籍法平衡和规范与迁移相关的所有领域的权利义务关系,古往今来没有过,他认为以后也不会有,历史 将证明这一点。

户籍改革的真正意义
针对前面的调查报告,另一层面的分析认为,农民工是否选择城市户籍,其实质是一个能否实现自由流动的市场命题。强调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而不是城乡分割的二元市场,其最大的体制障碍就在于 户籍制度。在这里,究竟有多少农民工愿意选择城市户籍,其实是一个无关要旨的命题。在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之后,选择进城还是还乡,不过是劳动者个人 自由流动的选择。在城市本位的思考视野中,吸纳多少和遣返多少农民工,是讨论农民工问题的基本方式,由此采取的政策措施,不是强调城市排斥的各种门槛论, 就是强调劳动力需求的城市吸附论。这两种政策诉求,都有相当的危险性。因为这仍然只是强化城乡二元的发展逻辑,而不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下,寻求建立统 一的劳动力市场。因此,户籍改革的真正意义,不在于放开户籍后会有多少农民进城,而在于能否真正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而王太元也认为,改为一元制是不是惟一的出路和最好的出路,还值得思考。从登记管理信息的狭义户籍制度讲,城市户口、乡村户口只表明人们住城市还是住乡村这种客观事实,没有价格意味因而没有利益区别,也就没必要一元化;消除城乡户口区别从而使各个领域无法用它形成社会不公,恐怕是想像出来的但并不存在的捷径。同样,“建立统一的居民户口”的改革,是由公安部主管的登记管理人口基本信息的狭义户籍制度的改革,它不可能全面消除户口本背后诸多利益方面的不公平
他阐述说,是把户籍立法等等作为“捷径”来“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户口本背后的各种社会不公平呢,还是通过城乡户口一体化的改革剥离户口本不该承载的权益分配,迫使各相关领域各自改革实现公平从而合成社会的公平呢?他坚信,应当是后者。

户籍改革的“路线图”与“里程表”
王太元教授指出,中国户籍改革有了基本的路线图,但是,目前还没有办法把它变为“里程表”,也就是说,没有办法确定一个所谓的期限。
它分析的户籍改革基本“路线图”程序为:
第一个就是要不再区分城乡人口、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同时要求其他各部门进行配套改革。这种改革的先后顺序、轻重缓 急,应当以进入城市的农民实际需要出发,例如,首先需要保障的是自由流出流入、滞留、居住的权利,也就是说,至少要让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去务工经商 的地方,而不能动则清理遣返,这一点在2003年6月“收容遣送”被取消以后,基本实现了。

其次,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的劳动及其相关权益,比如,不受歧视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得到同样劳动保护的权利,再就业的权利等等。

再次,是与就业高度相关的教育权利,很多农民工,这么想这么说,我这一辈子已经没指望了,但是我的下一代应该有指望,应当不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种公平就体现在教育权利上,所以国家首先要求各个城市给农民工子女免费入学的权利。

其他的就是相关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比如,司法方面的赔偿、补偿,目前也不公平,一个城市人口工伤或者殉职可能得到补偿、赔偿比农民人口要多得多。但就目前来看,“同民不同价”的问题也正得到解决。


随着户籍改革的讨论不断深入,与人口管理意义上的户籍制度已经越来越偏离,其历史凝聚的城乡差距与社会不公却愈发显现。在此意义上,户籍本身不过是承载城 乡不公的一种制度形式,分设于户籍之上的土地权利、社会保障、教育资源等,才是垫高城乡差距的基础性障碍。农民工进入城市的意愿,不是简单的城市户籍问 题,而是畸轻畸重的历史发展所累积的城乡不公问题,坚定地拔除户籍所代表的制度歧视仅仅是第一步,更深刻的变革恐怕在于,以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真正消除 城乡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偏差。

新特区模式的质疑与理性探索

【按: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湖北、湖南、辽宁、广西、四川、广东等地区正在争夺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由于有别于1979年起陆续设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因此被称为“新特区”。但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特区模式在当前的形势下,是否还有无存在的必要?如果继续保存特区,那么又将如何发展创新,以彰显出特区的现实意义呢!?】

质疑“经济特区”模式
对新特区设立资格的争夺,显示出各地加快改革与发展的迫切激情;可问题是,这种老套的、树样板式的特区发展模式,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与经济环境下,在强调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背景下,是否值得商榷、重新考量呢?
改革开放之初四个经济特区的设立,确实起到了在原有体制之外开辟新天地的示范作用。尤其是深圳特区的改革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经济发展和思想解放,功莫大焉。然而,无论这四个特区还是后来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抑或遍地开花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单独划出一块地来,实行特殊优惠的政策,什么都自成一体,好像“国中之国”。
随着中国大陆加入WTO与国际接轨,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搞试验、树样板的特区发展模式,显然已经不适合时代的要求了。如今各种改革新招都允许尝试和推广,就连外商投资企业也实行了“国民待遇”,与国内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平起平坐,充分显示市场经济一律平等的本色。在这种情况下,还执意将一些国家级开发区升格为新特区,到底有多大的必要性呢?
如果说觉得享受的政策仍然不够,还需要以这种特殊形式争取更为宽松自由的政策,那么这些有悖于平等精神的特殊待遇,对其他地区、其他企业会不会无形中造成了损害?倘若说这种放权具有合理化因素,那么为什么别人就不可以享受呢?这些特区的典型要素,显然也已经违背了中共当前的执政理念——公平与正义的和谐之道

深圳特区的困境
事实上,经济特区这种改革开放初期的模式也已经遭遇到了严峻的困境。虽然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广东省党代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深圳经济特区还要继续办下去,继续特下去。可具体到未来的道路该如何走?却至今并没有很好的答案。
对此现象,《南风窗》的表述为,“当创新的锐气和铤而走险的戾气相混淆,当引得各方人才'孔雀东南飞'的魅力遭遇打工难落户的壁垒,当利润迅速生成而利益格局也迅速固化,当遥远的北京不再传来更多政策优惠的消息,一个原本以创新立命的城市,或许将从此'泯然众人矣',在南中国的海滩上被迅速的边缘化。”
土地空间限制、能源和水资源短缺、人口膨胀压力、环境承载力“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扼在特区命运的咽喉上,即使高科技产业产值居中国大中城市首位的深圳,仍然无法摆脱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依赖。与其他特区一样,能涉及的经济改革空间,已经几乎全部都被触及。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保持改革的动力,已经不是深圳独有的困惑了,而是在中国大陆具有普遍性的一个整体困境了。

特区不能成为一种新的政绩工程
时至今日,“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发展阶段已经过去了,应该进入一个更为理性、科学的新阶段。既然是综合配套试验改革,就不应该再搞什么特区,倒不如大胆地拿出一个行政区域搞整体改革试验,将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全面综合发展,造福一方;对官员来讲也更有挑战性,更能检验其能耐。
而事实上,“特区”曾经也一度成为中共官员们争抢的对象,对于他们来说,此是创建良好“政绩工程”形象的一个最佳途径。因此,地方官员的能耐,也不能总局限在舍陈出新上。不能光顾抓典型、树样板了,不能光往小碗里盛满喷香米饭,还必须把众人的大锅里弄得饭菜飘香。对已有的东西进行改革完善,固然难度更大,可也不能都放弃不管,反去另辟新天地,一味寻找新的增长点。不能老是满足于拆东墙补西墙,在兴办一些新企业的同时,却也把另一 些已有的企业搞垮了。把闪亮的东西都归拢到一块儿,往脸上贴金,把不好的需要改进完善的东西弃置一旁好像与己无关。这无异于一种新的“政绩工程”

特区模式的理性决策思路
对于国家决策层来说,单纯给予政策优惠来营造地区性繁荣,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发展的办法,显然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权宜之计,在区域兴旺和整个国家大发展的策略制定上,需要更具智慧的解决方案。
在开放之初设立经济特区进行改革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政策失败可能带来的冲击和成本,而经济特区的建设目标,最后被设定为给国家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经验。现在看来,这个目标应该是已经基本实现。面对现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与完善——大陆在六年前加入WTO的同时,就承诺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统一的、完 全的市场经济体系——这说明已经不再需要那种通过地区优惠政策,来逐步实现经济体制改良。
现在各地纷纷主动要求获得试验区地位,争夺试验区政策的潜台词,却仍是能够获得经济方面的政策倾斜。这就充分说明试验区政策的分配将会带来新的巨大的不公平,与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明显地背道而驰。
国家推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目的,应当不仅着眼于经济发展,更着力于社会的综合进步。在发展进入一个需要触及更深层次利益格局的时候,国家同样需要规避风险,减少失败可能的冲击。但现今改革的着力点在于综合配套改革,而幷非仅仅建立一套 适合营商者生存的环境来改善GDP的增长速度。国家需要的是更大范围的改革试验,以建立一套在国家政治制度和宪法框架下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制度体系。 在去掉经济诱因的前提下选择试验区建设,将会使中央建立试验区的战略更加主动,而地方执政者因所承担的风险增大也将具备更大勇气和智慧。如此,才能完成中 国新特区的重大使命。

最终目标:取消特区,建立大中华经济区
从目前已有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来看,改革牵涉到政府职能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等多个重大方面,与其说是一种经济优惠,还不如 说是赋予了改革权力。在天津等地实行的金融改革试验,则使这些地区拥有了一定的货币市场的开放度,检验金融等市场的承受能力。特区之外的改革试点也有浓厚 的全面改革意味,比如目前在东北实行的增值税改革就是针对工业基地出台的不同激励措施,对于中国的经济将产生重要影响。
设立特区的目的只有一个:取消特区,最终建成统一的大中华经济区,为特而特是对改革开放之始的特区原则的背叛
实际上,对于中国这么一个幅员广阔的国家来 说,很难有一刀切的政策适用于所有地区,东部与中部的比较优势不同,所适用的政策应该有所区隔,如果将不同区域强求一律地维持在同一个消费与经济发展水准 上,中国经济恐怕只能集体向后转。承认因地制宜,承认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政策,现在以特区的 名义进行的试验,可以视作一个小心求证的过程。
从目前来看,中国还无法跨越特区阶段,但终有一天,各地因地制宜的发展会成为常态,地方法律政策与上位法、中央政策在矛盾中取得和谐,特区争夺战将成为历史。
(注:《大陆各省区争做新改革的“实验田”》一文请参阅本刊2007年04月16日发行的第16期。)